2020年湖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一级造价工程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住建、交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或“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4日9:00—8月23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0年8月14日9:00—8月24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8月19日—24日(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0年8月14日9:00—8月25日18: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24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20年10月25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五、 考区设置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安排。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号)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1. 报考注意事项
2.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湖 北 省 水 利 厅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
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人事教育栏目中“专业评估”项进行查询(网址:www.mohurd.gov.cn/jsrc/zypg/index.html)。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二)注册核验。
注册核验分为网上自动核验、网上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
网上自动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网上在线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
4.报考“免2科”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报考“增报专业” 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现场人工核验:需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9.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进行现场核验。
(三)人工核验及资格审核地点。
学历等相关信息核验通过后,考生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专业信息进行报名、提交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自动审核或人工审核)。
报考级别 | 审核点 | 核验及资格审核部门 |
考全科 增报专业 | 省直审核点 | 1.报考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的,到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现场审核点(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 ); 2.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到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现场审核点(审核地点: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省交通运输厅11楼,咨询电话:027-83460773); 3.报考水利工程专业的,到省水利厅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审核点(审核地点: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长江楼4楼省水利厅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378103 )。 |
市州审核点 | 当地市州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审核地点、咨询电话详见报名表) | |
免2科 | 省直审核点 | 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60) |
市州审核点 | 当地市州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地点、咨询电话详见报名表) |
(四)网上缴费。
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二)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四)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六)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七)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日—12月29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2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45. 一 级 造 价 工 程 师 | 04. 考全科 | 01.土木建筑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 |||
02.安装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交通运输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 |||
04.水利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
02. 免2科 | 01.土木建筑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 |||
02.安装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交通运输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 |||
04.水利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
01. 增报 专业 | 01.土木建筑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 |||
02.安装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交通运输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 |||
04.水利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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