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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2015-12-28 16:24  来源:汕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现按照省局划定的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在汕头考区报名且全科考试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资料时间、地点:

  1、2015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联系电话:0754-88329783,88628799。

  二、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提交材料及表格下载

  请参照省局公告《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由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A4纸打印,送审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审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三、注意事项

  本次提交材料属预审,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如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高于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不合格考生的材料不予报送且不退回考生;低于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我办另行公告通知考生。

  广大考生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提交(同一单位多人通过考试的,建议由单位集中报送)。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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