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8月1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8月16日17:00;资格审核时间:考后资格复核;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20日17:00。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25号)的精神,现就我市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0月21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客观题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客观题 | |
10月22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客观题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1.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8月16日17: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价格【2017】251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客观题按每科69元收取,主观题按每科77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佛山市考生须选择“广东省佛山市”报名点。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7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于报名使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请在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详情请查看《关于在佛山考区实行网上支付的通告》。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20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省直考区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手表和其他电子设备。深圳考区的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6.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佛山市报名点报考的请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自主选择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或各区考试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4)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5)。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佛山市考生在省人事考试局公布成绩后,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公布的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及各区考试机构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考试报名表
3.工作简历表
4.各区资格复核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5.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6.代办委托书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2017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生类型: 档案号: 报名地市: 报名时间: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审核工具处理 后的照片 |
|||||
政治面貌 | 国籍地区 | 出生日期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日期 | ||||||
所学专业 | ||||||||
毕业学校 |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收费合计 | ||||||
专业年限 | 工作年限 | 专业职称 | ||||||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 | 专业技术职务 |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报 考 科 目 |
||||||||
我承诺,以上报考信息真实正确,符合报考条件,自觉履行本网站的办理协议,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
报名序号条形码 | |||||||
单位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审核部门意见(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3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 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
||
附件4
各区资格复核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报名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直 禅城 |
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83874124 |
南海 | 桂城天佑北路12号(邮政局对面)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培训中心 | 86220975 |
顺德 |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52-55号窗口 | 22835341 22835342 |
三水 | 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 87783273 87612345 |
高明 | 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自然人“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 | 88620873 |
附件5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附件6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代办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委 托 代 办 资 格 审 核 理 由 |
本人参加考试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 | ||||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