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知识点:燃烧的条件
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备考已开始,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3个科目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是《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础,所以建议大家先从《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开始复习!接下来,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知识点“燃烧条件”,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加火源条件就产生了)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燃烧过程中,燃烧区的温度较高,使其中白炽的固体粒子和某些不稳定(或受激发)的中间物质分子内电子发生能级跃迁,从而发出各种波长的光。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就是火焰,它是燃烧过程中最明显的标志。由于燃烧不完全等原因,会使产物中产生一些小颗粒,这样就形成了烟。
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是在蒸气或气体的状态下进行的,而有的体物质则不能成为气态,其燃烧只发生氧气与固体表面的氧化还原反应。这种只发生在固体表面的燃烧称为无焰燃烧。
松散多孔的固体可燃物常常伴有无焰燃烧,如焦炭、香火、香烟等。发生在蒸气或气体状态下的燃烧称为有焰燃烧。气体、液体只会发生有焰燃烧。气体、液体只会发生有焰燃烧;容易热解、升华或融化蒸发的固体主要为有焰燃烧。
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
可燃物
助燃物(氧化剂)
引火源(温度)
燃烧发生时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有一个条件不具备,那么燃烧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