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注意事项
浙江省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注意事项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定于 11 月 9 日至 10 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1 月 9 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2:00-4: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 月 10 日 上午 9: 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大纲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电话:010-64962347、64929211、64921644。
三: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 2B 铅笔和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基本信息和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其它 2 个科目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普通计时钟表。
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其他电子设备(有收发、拍摄、存储录放功能)、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指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
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予更换。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
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