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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住建厅:关于聘请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19-10-08 15:4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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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聘请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力量,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组建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参与我省地方消防有关政策方针和技术规范的制订;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参与我省特殊消防工程的评审论证等工作。

二、推荐范围

科研、教学岗位人员以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图、施工、技术服务和审查验收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民航工程、化工工程、电力工程等)。

专家组专业分类:消防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建筑施工、电力工程专业、化工工程专业、民航工程专业、铁路工程专业等。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员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专业技术精湛。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专家库专家还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消防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电力专业、化工专业、等专业教学、科研、工程设计、施工15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

2、从事铁路、民航、化工、电力等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3、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火灾调查等工作,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从事消防工程设计、审图、施工、技术服务等工作,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四、征集方式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省内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等均可报名。

五、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自由职业者)或单位推荐。有申报意向的,填写《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并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2051室。

我厅将聘请有关专家对资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进行汇总并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10月31日。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三)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联系人:谢万圣       电话:0371-68080837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09月30日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聘请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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