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7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核材料3月14日前提交
摘要:西藏自治区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如下材料并于2018年3月14日前交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 综合服务楼 4楼406办公室,电话:0891-6845920) ,进行考后资格复核。
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拟合格考生: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将对拟合格考生(各科目均达到卷面总成绩60%的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以上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如下材料并于2018年3月14日前交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 综合服务楼 4楼406办公室,电话:0891-6845920) ,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若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合格考生,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规定,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发放证书的处理决定。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4、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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