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外省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应如何报考2017陕西的
问:2016年在外省参加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如何报名?
答:2016年在外省参加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异地考生”,有效期内考试成绩保留,需参加“新考生”的现场或网络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18日和21日两天,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难以辨别的学历证书时,报考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无须复印身份证)审核过程中,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工作年限证明》有质疑,审核人员将根据报考者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其与报名单位一致的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相关信息;
(5)符合免试1科目的报考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并符合免试条件,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推荐阅读】
【备考指南】
2017一级消防直播学习包丨一级消防辅导丨一级消防教材及题库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