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知识点: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
1、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一类公共建筑。
(2)塔式住宅。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或通廊式住宅。
(4)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2、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
(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时,应设1台。
(2)当大于1500㎡但不大于4500㎡时,应设2台。
(3)当大于4500㎡时,应设3台。
3、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
(3)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4)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5)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的检查要点
检查消防电梯井道和机房的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电梯设置数量、前室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电梯的运行速度、载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模拟火灾信号联动消防电梯是否降到首层
试验消防电梯的通讯设施
检查消防电梯的挡水设施和丼底排水设施
检查消防电梯使用的装修材料是否为A级。
检查消防电梯双回路供电和电气线路耐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