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专业资料 > 施工组织 > 给水排水 > 正文

给水排水:废水处置的稀释法

2015-08-06 16:59  来源于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人群集居地的废水大多通过合流排水道排放河、湖等地表水体。由于污染程度低,常在水体自净能力之内。因此,这种处置废水的方式长期以来为人们所习用。在严重污染出现后,对水体的自净能力和废水的排放条件进行了大量研究,并用条例和法令的形式控制废水排放,保护水体。

  保护水体水质,在管理上采取两种措施,对受水水体和排放废水的水质分别提出要求,制订标准:

  ①以水体水质为标准是比较合理的,但是,难以据此确定排水单位对废水处理的要求。因为向同一水体排放废水的单位都想充分利用水体的自净能力,减少自己处理废水的费用,同时还有面上(农田)污染的问题。

  ②以废水水质为准较易执行,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却较困难。因此,两者应结合使用。水体的水质要求决定于水体的用途和各种用水的水质标准,也受社会对水体要求的影响,并不是严格不变的;相反,往往受经济条件影响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城市污水对水体的污染最显著的是耗氧性。污水带来的有机物使水中溶解氧下降,低于4毫克/升左右时,大多数鱼类的生活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均受到影响。所以,水体的溶解氧一般应维持在4毫克/升以上。废水经过生物处理后再排放水体时,常常能够使水体水的溶解氧符合要求,但是如果受水水体是水流潺湲的湖泊、河口或海湾,往往会促成水体的富营养化,降低水质和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这是废水中的含氮和磷的化合物造成的。因此,就要求进一步对废水作除氮、除磷处理,限制氮和磷的含量。当然,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病原体和致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无机物和有机物是应当严格控制的。废水排放水体时,排水系统的出水口的位置要慎重选择,构造设计要完善,既满足水体保护的要求,又经济合理。

责任编辑:zyy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