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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小型水电站围堰施工一般的规定

2015-08-05 16:07  来源于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1、围堰施工及拆除进度应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导流泄水建筑物施工时宜提前。施工围堰部分堰体及防渗体,以利于均衡围堰施工强度。并应在汛前修筑到设计渡汛高程。

  2、围堰施工宜充分利用永久建筑物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力,堰体填料要尽量使用永久建筑物基础开挖料。围堰宜尽可能与永久建筑物相结合。

  3、应重视围堰基础防渗处理。围堰覆盖层防渗处理方式应安全可靠,并尽可能简单易行。

  4、围堰拆除范围及拆除断面(宽度及高程)应满足永久建筑物的运行要求,对分期导流的一期围堰拆除还应满足二期导流及截流泄水要求。对前期导流的一期围堰拆除料宜尽量考虑用于二期围堰提前进占抛填的部位。

责任编辑:z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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