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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20:53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棉花加工厂的耐火等级、建筑面积、层数和安全疏散等应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为了防止棉粉尘爆炸,应做到:
①输棉的各种管道应尽量保持密封,防止粉尘漏出。
②加强通风除尘工作,减少空气中粉尘悬浮。
③房的墙面要做得光滑,不得有凹坑,建筑构件不得使用槽钢、工字钢,以免粉尘积聚。
④经常清扫机器设备上积聚的粉尘。
(3)轧花厂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电线必须加装套管,不得使用明线;接触盒、闸刀开关、继电器等一律要装壳保护;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对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防止短路、超负载、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引起火灾及粉尘爆炸事故。
(4)严格控制火种,轧花生产区域内应严禁吸烟,禁止一切可能产生火种的行为,一般不得进行明火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明火的,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先清理打扫现场,把棉粉、棉纤维和其他可燃物搬走,动火要有人在场监护,并做好灭火准备。动火后要检查现场,确无余火时才可恢复正常生产。
(5)做好清洁工作。注意经常打扫,防止棉絮飞花积聚;一切和生产无关的物资不得存放在生产区域。
(6)棉花储存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合理布局。储存棉花的场地应与棉区加工车间分开。储存量较大(如超过年加工能力半年的)、储存期较长(如超过半年的),应按照仓库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堆场)应设在棉区加工车间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向,两者之间应有围墙隔开口棉花仓库(堆场)不得与加工车间毗连,更不得设在加工车间当中。棉花加工场附有棉籽油加工场的应单独布置,设在棉花仓库(堆场)的下风方向并保持较大的距离。
②棉花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特别是在沾有油脂的下脚棉、受潮的下脚棉,应单独存放,不得放于棉花仓库(堆场)内,并应加强管理,防止自燃。
③棉花加工厂的工人、交售棉花的人员,除生产必需外不得随意进人仓库(堆场)区,临时进人仓库(堆场)区的人员应履行登记手续,并交出火种。
④棉花堆场内不得有架空电线。移动式堆垛机使用的电线不得有接头,应使用离合器或电磁开关,禁止使用倒顺开关。
⑤及时清扫“落地棉”,电器周围的棉花飞絮要经常清除,保持清洁。
⑥电器应由加工厂的固定工人操作,一般不得由临时工操作,更不可让不懂电气安全知识的人乱摸乱动电气设备。
⑦籽棉堆垛和皮棉堆垛应分区堆放,不得混堆。
⑧破损的棉包、散包不得堆上堆垛,应集中存放,经重新打包后才可上垛。
⑨室内棉花仓库应按规定保持“五距”,露天堆场储存量较多的,应按规定设分场、分组,堆垛大小、间距均应符合安全规定。棉花加工厂的棉花存量超过其储存能力的应及时调走,防止超储,确保安全。
⑩经棉花加工.车间加工后的皮棉应及时运人仓库或者专门堆场,不得储存在车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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