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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14:26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临河类建(构)筑物包括布置于河道滩地与岸边港口、码头、栈桥、船坞等各类专项设施。
2、布置于河道滩地或岸边的临河类建(构)筑物,不宜超出滩地高程。需要超出滩地高程或伸出滩岸进入河槽的,应在规划的河道设计洪水位以下部分采用架空结构,以上部分也要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
3、临河类建(构)筑物周边滩地与河岸应布置防护工程,避免滩地与河岸的冲刷破坏,其顺水方向长度通过分析论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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