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专业资料 > 施工组织 > 水利水电 > 正文
2016-03-10 14:26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流域总体规划,应针对流域特点与治理开发现状,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流域的治理开发原则、方针和任务,提出流域治理开发目标和总体规划方案。
2、流域治理开发的原则、方针和任务,应紧密结合本流域实际,按照近期和远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经研究确定。下一层次规划的治理开发原则、方针和任务应符合上一层次规划的精神。
流域治理开发的任务应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流域上中下游、干支流,根据各自特点,治理开发任务可各有侧重。
3、流域治理开发目标,应按不同规划水平年,根据治理开发任务的轻重缓急,结合考虑各方面条件,经分析论证分别拟定。
4、流域总体规划方案,应按拟定的治理开发任务,重点研究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控制性枢纽、重要综合利用工程以及跨流域调水等影响流域全局的战略措施布局,通过方案比较分析选定。选定的方案应尽可能满足各部门、各地区的基本要求,并具有较大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效益。
5、控制性枢纽和重要综合利用工程的布局,应根据流域治理开发需要,特别是对控制调节洪水与利用水资源的要求,结合地形、地质、水库淹没等条件,经方案比较拟定。干支流控制性枢纽工程的布局应统筹研究确定。
6、流域总体规划中,应对跨流域水资源调剂及跨流域洪水调配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论证,初拟工程方案与调度运用原则。
跨流域水资源调剂,应进行调入和调出流域水资源平衡分析。
调入流域需调水量应考虑当地水资源的充分利用。调出流域应充分考虑流域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对水资源的需求。
跨流域洪水调配,应在相关流域洪水特性、遭遇和防洪能力分析的基础上研究。调出流域应充分考虑在本流域内解决洪水的工程措施。承泄流域应对本流域洪水与调入洪水作出统筹安排。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