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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2 13:44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铁建设〔2008〕198号)和局标准化管理通用文本之三—《现场管理标准化》的规定,级配碎石拌和工厂按如下原则进行平面布置。
a) 功能区按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划分明确:
1) 生产区应按工序有效衔接、布局紧凑;
2) 辅助生产区应临近生产区布置,或在拌和工厂的重心位置布置;
3) 办公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分开设置,采取相应的分隔措施并保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宜设在人员相对集中和出入方便的地点;
4) 工厂内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材料仓库、施工设备及特殊工点等的位置相协调,满足运输、行车安全要求;
5) 砂石料存放、清洗场地应合理布置,保证运输距离短、上料方便。
b) 平面布置应保证各项施工活动互不干扰,并充分考虑水、电、路的综合安排,满足安全、环保、消防、防爆等要求;
c) 应达到自动计量标准,总装机能力以满足最大批级配碎石数量需要为原则;
d) 应配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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