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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6 16:48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坡度的确定
1.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1.1.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黏性土),1.0m;
1.1.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
1.1.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黏性土),1.5m;
1.1.4坚硬的粘土,2.0m.
1.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时,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按规定放坡,。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2、开挖顺序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
3、测量放线
3.1在开挖前,要根据施工图纸、开挖放坡坡度及核准的轴线桩测放场地开挖边坡口白灰线。
3.2 开挖前,开挖范围内的轴线桩,和水准点都要引出施工活动区域以外,用大方木桩深打后钉上铁钉并加以保护。
3.3在挖掘土方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边坡顶边线、边坡脚线(场地边线)、基坑中线、基槽断面、高程的校核。
3.4 所有的测量木桩、红线点一经核实后,应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复核,以确保红线的准确性。
4、土方开挖
4.1 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4.2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基坑(槽)壁的边坡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塌陷。
4.3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超挖,宜开挖至设计标高10cm以上。
4.4 在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应人工配合随时进行挖掘,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5、修边和清底
在距基坑(槽)底设计标高50cm基坑(槽)壁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基坑(槽)边尺寸,确定基坑(槽)宽,以此修整基坑(槽)边。最后清除基坑(槽)底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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