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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20:24 来自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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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2、施工中必须保证边坡坡率,只可缓不能陡。内坡脚与基坑的距离不得小于1m.
3、围堰及筑岛填筑前,必须将河床底的树根、杂物等清理干净。
4、土袋堆码上下层、内外层必须错缝搭接,不得存在通缝。
5、围堰修筑顺序必须按要求自上游向下游,往河中央推进,最后在下游背水面合龙。
6、围堰、筑岛填土时,必须碾压密实,如基底有软土,必须换填加固后再进行填筑。
7、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筑岛及围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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