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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6:42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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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过程中桩顶受到适当均匀的锤击力是顺利沉桩的关键,正常施工时桩顶应全面积均匀地承受锤击,在桩顶局部面积受力或承受超允许数量锤击的状态下,形成超应力作用于桩顶引起桩头破坏。引起桩顶承受超应力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①偏心或局部受力形成超应力作用。a桩顶不平;b施打时桩锤、桩帽、桩身中心线不在同一直线上;c桩帽尺寸不合理或缓冲措施不完善;d打桩时桩身垂直度偏差超规范等易形成桩顶超应力作用;
②超负荷形成超应力作用。a打桩锤选型不当,锤击力远大于桩材的承受力;b遇到坚硬障碍物时持续高档位猛打;c接桩施工或机械故障使得桩在厚粘土层中停滞过久,引起桩周摩阻力加大,为克服此摩阻力而使用高锤击能量打桩;d地质勘察资料不准或欠缺引起设计失误,为达到失误的设计目的而强行大能量沉桩等导致超负荷形成超应力作用;
③桩材发生疲劳破坏。桩锤选型不当,锤击力不足以克服桩的入土阻力,在大数量锤击作用下,桩头区混凝土发生疲劳破坏,这也印证了规范中对PHC桩锤击数限制的条文内容;施工中过分强调标高控制或贯入度控制也容易引起沉桩锤击数过大使桩材发生疲劳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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