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专业资料 > 工艺工法 > 岩土工程 > 正文
2015-08-06 14:38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1条在同一场地同一岩层中的锚杆,试验数不得少于总锚杆的5%,且不应少于6根。
第2条试验采用分级加载,荷载分级不得少于8级。试验的最大加载量不应少于锚杆设计荷载的2倍。
第3条每级荷载施加完毕后,应立即测读位移量。以后每间隔5min测读一次。连续4次测读出的锚杆拔升值均小于0.01mm时,认为在该级荷载下的位移已达到稳定状态,可继续施加下一级上拔荷载。
第4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锚杆的上拔试验:
1.锚杆拔升量持续增长,且在1小时时间范围内未出现稳定的迹象;
2.新增加的上拔力无法施加,或者施加后无法使上拔力保持稳定;
3.锚杆的钢筋已被拔断,或者锚杆锚筋被拔出。
第5条符合上述终止条件的前一级拔升荷载,即为该锚杆的极限抗拔力。
第6条参加统计的试验锚杆,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锚杆极限承载力。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宜增加试验量并分析离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情况确定极限承载力。
将锚杆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为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Rt.
第7条锚杆钻孔时,应利用钻孔取出的岩芯加工成标准试件,在天然湿度条件下进行岩石单轴抗压试验,每根试验锚杆的试样数,不得少于3个。
第8条试验结束后,必须对锚杆试验现场的破坏情况进行详尽的描述和拍摄照片。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