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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9:54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以合同文件要求和设计图纸为依据,以技术规范为标准,制定项目创优规划,确定各分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各工序的质量管理标准,以工序质量标准的实现来保证分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以分项质量目标的实现来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创优目标的实现。
2、实行项目经理质量负责制和技术质量双向承包责任制,逐层签定技术质量责任状,以激发全体参与项目施工人员的创优积极性,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3、加强教育,贯彻制度,科学管理,促进创优。在整个工程施工中力求做到“五不施工”(施工图未复核、测量未复核、材料未实验或无合格证、技术未交底、隐蔽工程未签证不施工)。“三不交接”(无自检记录、无施工记录、无专职质检人员签字不交接)。“三教育”(工前培训、工中指导、工后讲评)。
4、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按照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立工地试验站和质量监测站,配备满足检测需要的各种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设备和施工的各工序进行有效的检测控制。
5、施工中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精良的施工设备,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突破创优难点,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相结合。大力组织“两化”施工,使工程质量一次成优。
6、虚心听取和接受工程师及其代表的指导和监督,坚决执行工程师及其代表的指示,及时落实工程师及代表的改进意见。提供满足工程师及其代表在现场检测需要的人员和仪器设备,搞好与工程师及其代表的配合工作,同心协力创优。
7、作好各种试验、检测记录,为施工提供准确可靠的各种数据,收集整理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8、建立施工与建设、监理、设计各方组成的质量监控网络,使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9、工程预验收前,承包商组织有关人员按设计施工图和施工标准的要求对其施工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如有不符立即进行整改。
10、当全部工程完工并符合合同规定时,承包商应向业主或监理申请交工验收。
11、承包商对业主或监理组织的预验收提出的问题,应在业主或监理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再次提出交工申请。
12、交工资料由业主或监理组织验收,验收后办理交工资料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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