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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08:0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拟建建筑物地下水位较高,地下水稳定水位0.80~1.40m(标高为2.91~3.71m),而地下室的基底深度约12m,地下水对基坑底部具有浮托力,同时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混凝土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因此地下室基础设计应进行抗浮和抗腐蚀设计,按照本场地的地下水位的变化幅度为1.50m,结合当地经验按最不利考虑,抗浮设防水位标高可按5.20m进行设计。
地下室抗浮设计前应进行抗浮验算,若验算后上部荷载大于地下水浮托力,可不考虑抗浮问题,否则应采取抗浮措施,特别是作好地下室施工期间的临时抗浮措施和上部无结构荷载的永久性抗浮措施,对临时性的抗浮采用疏排降水法,对永久性抗浮则应结合桩基方案进行,采取抗浮桩(基桩可兼作抗浮桩考虑)和抗浮锚杆等措施,抗拔桩的设计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和其它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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