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专业资料 > 工艺工法 > 路桥工程 > 正文
2016-04-19 16:36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基坑弃土不得随意倾泻,须弃运至指定地点。.
(2)基坑排水应采取措施,保护环境不受污染。
(3)应注意混凝土生产、水泥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对环境影响。混凝土所用材料,特别是外加剂,应满足环保要求。
(4)混凝土运输、泵送过程中,严禁抛洒,多余、少量混凝土应合理利用。
(5)建筑用废水须先沉淀,再排入生活用污水管道,或回收利用,防止污染水域。
(6)搞好驻地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定期消毒。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