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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10:53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大城市、主要产业区附近宜为5~10km。其它地区为15~25km。
2)为避免交织运行影响车流平稳,相邻互通式立体交叉的间距,不应小于4km。
当路网结构或其它条件受限制时,经论证相邻互通式立体交叉的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加速车道渐变段终点至下一个立交的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0m。
条件限制时互通式立体交叉的最小间距。
当间距小于规定的最小值,且经论证而必须设置时,应将两者合并为复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
3)相邻互通式立体交叉的间距不宜大于30km。在人烟稀少地区,此间距可适当增大,但不应超过40km。超过这一最大间距时,应在合适位置设置与主线立体分离的U形转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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