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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5 14:41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设备动力部门是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在设备安全运行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对全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运行负有具体指导、检查责任。
(1)负责本生产经营单位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制造和安装。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固定设备进行管理。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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