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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2 14:03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前应对管材、管件及附属设备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使用。
2.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应采用电熔连接(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形连接)或热熔连接(热熔承插连接、热熔对接连接、热熔鞍形连接),不得采用螺纹连接和粘接。聚乙烯管道与金属管道连接,必须采用钢塑过渡接头连接。
3.聚乙烯燃气管道不同连接形式应采用对应的专用连接工具。连接时,不得使用明火加热。
4.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宜采用同种牌号、材质的管材和管件。对性能相似的不同牌号、材质的管材与管材或管材与管件之间的连接,应经过试验,判定连接质量能得到保证后,方可进行。
5.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的操作工人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和技术评定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在寒冷气候(-5℃以下)和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工艺。
7.聚乙烯燃气管材、管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前,应将管材和管件在施工现场放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接近施工现场温度。
8.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时,管端应洁净。每次收工时,管口应临时封堵。
9.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结束后,应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返工后重新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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