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中心 高薪就业
APP下载
建筑工程教育网

建筑工程教育网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题库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正文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取()的原则

2014-08-13 11:59  来源:  字体:  打印
原  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取()的原则

选  项:

A.属地主义

B.属人主义

C.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相结合

D.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C
考点解析: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参见教材P3。  【该题针对: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知识中的“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2019年中级安全工程师高清视频

阅读排行

更多
中级安全工程师新手入门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 下载 1. 《安全生产技术》真题及答案解析
  • 下载 2. 《安全生产管理》真题及答案解析
  • 下载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