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 17:1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某采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出现合同进度计划工作的延误,应由承担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的是()
A.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
B.发包人未按期审查承包人文件
C.承包人未按已确认修改的设计文件实施
D.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延误
E.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进度计划工作延误,应给承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1)发包人责任原因:变更;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期限对承包人文件进行审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延误到货或变更交货地点;发包人未及时按照“发包人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2)政府管理部门的原因。参见教材P119。此题考查的是顺延合同工期的情况。网校2014年基础班练习中心单选15题、习题班练习中心单选13题与该考点相同。网校在基础班有讲到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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