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决定合同,合同又反作用于项目项目管理中必须以项目特定需求来决定合同的形式。比如,工程只是一个场地平整,造价只涉及土方平衡,合同却要搞个复杂的“业主提供设计的fidic施工条件”,这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象这样的工程,没有设计只要有比较详细的勘探资料,给承包商几个基准坐标,配一个简版合同,承包商就可以完成的很好。
项目的这些内外的特定因素,决定了项目的基本特征,也就必然地决定了合同的形式。作为合同操作人员,只能去适应这种项目的单件性。
相反的方面,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与相关规程的要求,必须接受政府部门的监控,项目开发自身也必定有一些自有规律必须去遵守。这样合同就会反作用于项目。比较常见的有周边环境噪声环保等影响的限定,强制保险的限定,民工工资预提留等。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