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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安全工程师考试《相关法律知识》资料:从业人员资格

2010-08-24 17:19  来源: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或者上岗: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特种工序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工序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衣服,不得离岗串岗和穿戴有药尘的工作服进入其他工房,严禁酒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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