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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总结:安全卫生要求

2010-08-13 19:20  来源: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一)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

  1.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在劳动卫生方面赋予了劳动者享有的7项权利:一是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是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是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四是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五是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六是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法》第三条在劳动卫生方面设定了劳动者需要履行的4项义务:一是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二是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技能。三是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四是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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