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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0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通知

2010-09-02 10:55  来源: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于2010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深监协[2010]45号

各监理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文件精神,注册监理工程师在三年注册有效期内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各48学时学习。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和深圳市振兴监理培训中心将于10月11日起举办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培训班,现接受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8月26日开始报名,9月10日结束。请各单位于9月20日至9月24日到培训部领取教材与打印学习凭证。

  二、报名方式:由各会员单位统一在“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网站”报名。学员名字、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必需准确填写;各单位按网上报名人数到信息部开票后到协会财务室交费。

  三、必修课培训

  1、培训对象:凡注册有效期为2008~2011年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参加继续教育的。

  2、培训内容: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教材;安全监理的相关知识。

  3、培训时间:

  必修课:10月11、12、13、14、15日共5天。15日下午考试。

  4、地点:深圳市上步中路科学馆三楼会议厅。

  5、培训方式:脱产学习:

  6、 培训费:培训费为480元/人,证书、教材资料等学杂费160元/人,每人共640元。

  四、选修课培训:

  1、培训对象:

  凡注册有效期为2008~2011年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且未参加继续教育的。

  2、培训内容: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材的有关内容。

  3、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选修课(房屋建筑工程)10月18、19日共2天。19日下午考试

  地点:深圳市上步中路科学馆三楼会议厅。

  培训时间:选修课(市政公用工程)10月20、21日共2天。21日下午考试

  地点:深圳市上步中路科学馆一楼会议室

  4、方式:脱产学习。

  5、培训费:480元/人。

  五、报名所需资料;1、填写好“2010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 发送到530271305QQ邮箱里。2、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只需复印有证书编号的页面);注册证书复印件(只需复印有证书编号的页面),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上述材料在报名时需报送培训部。

  六、在培训过程中协会值班人员将会不定时对各学员进行严格考勤。

  七、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在督促各监理工程师认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同时,努力为他们的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

  附件:2010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83190035

  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深圳市振兴监理培训中心
 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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