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申请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的审查意见公示
按照市建委《关于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建发[2006]159)以及《关于重庆市监理从业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建发[2007]218号)的规定,我委近期对申请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5日。
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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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申请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审查意见
二〇十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