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造价师:
根据省站和省注册中心工作进展要求,按辽建注[2009]22号文件精神,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至2009年12月30日前的,均需申报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申报具体方式及申报材料请按照《关于印发< 辽宁省<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住建发[2009]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请相关单位及人员于10月20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初审。
咨询电话:0415-2169198
联系人:刘国学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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