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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2009-11-26 11:25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考试报名条件仍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 号)中(除第五款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 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下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考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报考指南

一级造价师_报考指南
  • 大纲 / 教材

    25年预计6月发布

  • 报 名 时 间

    预计考前2-3个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5年10月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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