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0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复习要点:劳务分包

2010-08-17 09:09  来源:  字体:  打印

  通用条款内容: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一般权利和义务;施组和工期;质量;安全;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分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分包单位再分包。

  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建设或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振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认可后实施,承包人承担费用。

  劳务分包第三方保险、材料设备保险,承包人办理。

  劳务分包人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报酬方式:固定;计时单价;计件单价。均含管理费

  劳务报酬最终支付:全部完成,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最终支付。承包人收到结算资料后14天内核实,确认后14天内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