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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精华辅导资料(73)

2010-04-06 09:26  来源:  字体:  打印

  (1)承包人应配备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和测量器材,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完成隧道施工 前的各项测量工作以及今后工程进行中的测量校对和监控量测工作。

  (2)承包人应按《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洞外控制测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一切必要的测野和计算工作,并应将施测采用的方法和精度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图纸和有关勘测资料,对交付使用的隧道轴线桩、平面控制三角网 基点桩以及标高控制的水准基桩等进行详细的测量检查和核对,不得有误,并将测量成果报送 监理工程师。任何由于测量原因造成的误差、错误而产生的后果,应由承包人负责。

  (4)承包人在放线中除公里桩、平曲线基本桩外,应设置必要加桩;在工程实施中,隧道中桩最大间距直线上不得大于10M,曲线上不得大于5M,并明确标出用地界桩、路面和排水沟中心桩、辅助基准点以及其他为控制正确放线的水平、和垂直标桩。

  (5)承包人应保护好一切基准点和测桩,并予以固定;如遇损坏、遗失、位移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同时承包人应自费及时予以恢复。

  (6)隧道洞口应设立中线桩及两个以上的后视点桩和两个水准点,并进行联测,核对其是否达到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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