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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精华辅导资料(83)

2010-04-12 09:39  来源:  字体:  打印

  路基排水分为排地面水及排地下水两大类。

  1.排除地面水可采用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与急流槽、拦水带、蒸发地等设施。其作用是将可能停滞在路基范围内的地面水迅速排除,防止路基范围内的地面水流人路基内。

  2.排除地下水设施有排水沟、暗沟(管)、渗沟、渗井、检查井等。其作用是将路基范围内的地下水位降低或拦截地下水并将其排除路基范围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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