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办理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枣庄市关于办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土木岩土、城市规划、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土木岩土、城市规划、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携带资料:
1、《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报考资格名称”填如标题所示考试名称,“证书编号”“管理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
2、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报送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证书领取时间:
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新城市政大厦一楼0131房间(可乘坐K15,28,32路公交车到达);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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