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0年一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复习资料(20)

2010-02-24 09:26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落实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2、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的电工在电气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内临时用电的全面管理、检查和维修工作。各种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临时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设专人负责。现场应建立临时用电检查记录、电工值班和维修记录,对塔吊和总箱应有接地电阻遥测记录,且每半年应复测一次。

  4、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地保护系统,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机械的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与地线可靠连接。配电箱设两极漏电保护。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各类手持电工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6、所有电气设备实行一机一闸控制,不得出现一闸多机的情况,对各配电箱的漏电开关每月进行一次试验。

  7、临时用电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应迅速采取纠正整改措施。

  8、民工生活区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对于220V用电,应由民工队申请,经项目部电气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员共同签字后,由现场临电人员操作。

  9、现场照明灯具与器材必须绝缘良好,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灯具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米。

  10、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