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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收取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科通过人员照片说明

2010-02-20 16:02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于收取2009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一级建造师考试全科通过人员照片的说明

  2009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已从省人事厅职改办取得资格证书,请各市主管部门按专业通知全科通过人员(不包含基础合格人员)收取1张照片(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通过资格专业名称、身份证号),收齐后于2月26日前交省住建厅注册中心教育考试科。

  道路考核认定合格人员须填写附件2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czxpx@163.com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  邮编:050051

  联系电话:0311-87908205

  附件1:河北省2009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道路考核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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