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领证事宜
关于公布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一级 建造师 | 100 | 60 | ||
130 | 78 | |||
130 | 78 | |||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 均为160 | 均为96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二、领证须知: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已全部合格的2009年度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请于2010年1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专业、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照片。
2、2009年首次报名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已于审核时提交了照片,不用再交照片。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取日期,领取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0年1月4日
- ·日照市关于60周岁以内退休人员建造师证书使用规定
- ·2024年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入口已开通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 )。
-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工程是( )。
- ·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完成后,由( )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是( )。
- ·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关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 ·甲施工企业有一辆里程表存在故障的工程用车,该车实际行驶里程8万公里,市场价格约为16万元,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甲明知上述情况存在,仍将该车以23万元价格卖给了乙施工企业,乙知情后诉至法院。乙的下列诉讼请求可以获得支持的是( )。
- ·关于两阶段招标的说法,正确的( )。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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