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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110)

2009-09-17 09:51  来源:  字体:  打印

  二、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分别是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除个别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

  所谓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货币补偿是我国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方式,其主要优点是操作简单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可以不受地点等的限制,同时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关于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者的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都必须遵循一个共同的原则——等价原则。换句话讲,以价值量来衡量,货币补偿与产权条款应当等价。

  [重点解析]

  1.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分别是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其中,货币补偿是我国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方式。

  2.评估价格的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2.拆迁补偿的原则:等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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