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动态 > 证书查询 > 正文

天津09年领取第十、十一、十二批一级建造师证书人员

2009-09-15 15:09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于领取第十、十一、十二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第十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44号)、《关于第十一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50号)、《关于第十二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63号)的通知,我市共有61人通过建设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现就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统一由市建委颁发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执业信息卡。

  二、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须以原注册申报企业为单位,按照注册申报程序办理领取注册证书等相关手续。通过区县建委申报注册的人员,统一由区县建委办理领证手续。

  三、有关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办理领证手续:

  1、企业申报材料时开具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收件凭证》;

  2、申请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工本费100元/人(现金),其中证书、印章50元/人,信息卡50元/人。

  四、具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的人员,在办理领证手续时,须同时将原证书和IC卡交回。因原证书和IC卡暂不交回而无法办理领证手续的人员,应由注册企业出具暂不领取证书的书面说明。原则上领证单位应一次性办理本企业所有注册人员的领证手续。

  五、有关单位请于2008年10月15日前,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号窗口办理领证手续。许可中心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立交桥旁)

  联系人:郝斌;联系电话:24538461

  特此通知

  附:天津市第十、十一、十二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领证人员名单(61人)

  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招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达江 工程经济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