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六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四年。
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四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三年。
3、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三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
4、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两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5、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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