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2 11:2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3.2招标师的职业水平考试申报程序与条件——了解
3.2.1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申报程序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已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适用于在依法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采购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拟定招标师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等。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报名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3.2.2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学历和从业经历方面需符合以下规定之一: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3.2.3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包括4个科目:《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及《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用印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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