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2 13:5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5章:资格审查
——掌握(需核对)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多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投标、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资格审查既是招标人的权利,也是大多数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它对于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8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5.1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
5.1.1资格审查的原则
资格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财务状况、业绩、信誉、项目管理机构及其投人人员的资格能力,招标人针对招标项目提出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应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遵守科学、择优和合法原则。
1)科学原则。为了保证投标申请人具有合法的投标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规模、技术管理特性要求,结合国家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市场竞争及其投标人状况,科学、合理地设立资格评审方法、条件和标准。招标人务必慎重对待投标资格的条件和标准,这将直接影响合格潜在投标人的质量和数量,进而影响到投标的竞争程度和项目招标的期望目标的实现。
2)择优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选择资格能力、业绩、信誉优秀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合法原则。资格审查的标准、方法、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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