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2 11:2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5.2招标投标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掌握
招标投标争议大多都是民事争议发生在先,然后可能发展成为行政争议。因此避免民事争议的发生是预防招标投标争议的关键。
(1)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争议、招标过程争议、中标结果争议和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
1)招标文件争议。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则,对招标投标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否则就会引起争议。招标文件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文件以不合理的资格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或明显倾向个别投标人;
②招标文件出现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等倾向性内容或技术规格明显有利于个别投标人产品;
③评标办法不科学、不公平;
④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具有倾向性、歧视性或设置不合理;
⑤政府采购项目没有体现对于节能、环保产品和民族产业的优先和支持政策;
⑥招标文件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2)招标过程争议。招标过程争议包括从招标公告发出到中标结果公布之前的所有招标实施环节和实施步骤。招标过程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公开披露信息内容及其方式的争议,具体包括对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更正通知、中标结果等必须公开披露信息的发布媒体、公告(示)期、公告(示)内容等;
②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发售的争议,包括发售时间、售价、购买的条件等;
③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过程的争议,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过程、投标截止时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唱标内容和开标结果的确认等;
④评标过程的争议,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专家数量、专家回避情况、评标中的澄清和评审过程等;
⑤具体操作的争议,包括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服务态度等;
⑥招标过程其他环节的争议。
3)中标结果争议。中标结果争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
②对投标人实行区别对待;
③对评标中的事实认定错误;
④评标中的具体判定、评标价格和评标分数的计算错误等;
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投标人在投标中有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
4)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是指除招标文件争议、招标过程争议和中标结果争议以外与招标有关的其他各种民事侵权争议,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财产权受到招标人侵害(如无故延迟或拒绝退还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故拒绝兑现应支付给投标人的补偿金等);
②投标人知识产权受到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侵害,如招标人以某投标人的专利技术作为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其他投标人以某投标人专利技术投标、招标人未经许可擅自采用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
③投标人合同权受到侵害(如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或要求对投标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的);
④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活动中损害其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
⑤其他民事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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