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申报表;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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