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精华复习资料(58)
命题点7 沟槽回填技术要求
1.回填时的规定
(1)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
(2)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3)采用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4)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 m.
2.回填土或其他材料填入槽内时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时的规定
①根据一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材料运至槽内,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②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管槽两侧对称运人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不得集中推入。
③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应在运人槽内前拌和均匀,不得集中推入。
3.压实规定
(1)回填压(夯)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0mm.
(3)管道基础为土弧基础时,管道与基础之间的三角区应填实。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4)同一沟槽内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夯)实应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夯)实对称进行。
(5)同一沟槽内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地面高程后,在按上款规定回填。
(6)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槎应呈阶梯形,且不得漏夯。
(7)采用木夯、蛙式夯等压实工具时,应分夯相连,采用压路机时,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0mm;采用轮式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压实机械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km/h.
命题点8 圆形排水管道与上方给水管道交叉且同时施工的处理方法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预制圆形管道与其上方钢管或铸铁管交叉且同时施了,若钢管或铸铁管的内径不大于400mm时,宜在混凝土管两侧砌筑砖墩支撑。砖墩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黏土砖和水泥砂浆,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砂浆不应低于M7.5.
砖墩基础的压力不应超过地基的允许承载力。
砖墩的尺寸应采用下列数值:
(1)宽度:砖墩高度在2m以内时,用240mm;高度每增加1m,宽度增加125mm.
(2)长度:不小于钢管或铸铁管道的外径加300mm.
(3)砖墩顶部砌筑座,其支撑角不小于90°。
覆土高度不大于2m时,砖墩间距宜为2~3m.
对铸铁管道,每一管节不少于2个砖墩。当钢筋或铸铁管道已建时,应在开挖槽时加以妥善保护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后再砌筑砖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