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五十九)
1.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单位通常由(发包人)选择。
2.在(发包人要求且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同意)情况下,分包合同也可以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
3.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一般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
4.施工总承包模式在费用控制方面的特点是(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5.下面有关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特点的叙述中,错误的是(一般来说,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及签约)。
6.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特点是(分包人工程款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加强对分包人的管理有利)。
7.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在质量控制方面的特点是(对分包人来说,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8.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在进度控制方面的特点是(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设计,可以提前)。
9.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在费用控制方面的特点是(某部分施工图完成后,由业主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10.下述有关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只收取总包管理费,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价差)。